意大利法院裁定兒童無義務探祖父母 不能強加不受歡迎關係
意大利最高法院近日審理一宗,涉及孫子女探望祖父母問題的罕見上訴案件。最高法院裁定兒童無義務探望祖父母,指兒童利益必須高於祖父母的利益。已年滿12歲的孫子女表達反對關係後,祖父母不應強加不受歡迎的關係於孫子女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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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對祖父母及一名親戚數年前於米蘭少年法庭起訴,指由於孫子女父母阻礙,令祖父母無法和孫子女相見。
祖父母於少年法庭和米蘭上訴法庭均勝訴,米蘭上訴法庭2019年下令,社工在場情況下需讓祖父母與孫子女會面。法院同時警告父母指,剝奪祖父母的探視權或對子女造成心理傷害。
但父母辯指,由於家庭氣氛持續緊張,兩名子女討厭出席與祖父母會面的場合。因此這對父母上訴至最高法院,要求推翻下級法院的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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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裁定,兒童的利益必須高於祖父母的利益, 不能在他們身上強加不受他們歡迎且不希望擁有的關係,若子女已年滿12歲且有辨別能力,則更不應該強迫他們。
最高法院在裁決中表示,雖然兩名兒童毫無疑問地將受益於世代相傳的關係,但兩人已表達了他們抗拒與祖父母的關係,尤其在家庭衝突的環境下,不能強迫他們和長輩會面。
根據意大利2006年的家庭法,即使父母分居,子女亦有權和祖父母保持聯絡。而祖父母亦有權要求法院確定,若父母拒絕他們探望孫子女是否損害了兒童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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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李俊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