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今年起禁外國人置業 有部分物業例外(第二版)
加拿大為遏制樓價及炒賣風氣,早前通過一項禁止外國人兩年内購買住宅的法案,於周日(1日)起生效。不過仍有部分物業不受外國人置業禁令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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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版更新豁免條件)
加拿大樓價在新冠疫情期間急升,執政自由黨競選期間批評奸商、企業和外國投資者炒貴當地樓價,指房屋是為民眾自住而非投資者而設,承諾採取行動解決房屋危機。
自由黨以微弱優勢勝出選舉後,去年推出「禁止非加拿大人購買住宅物業法」(Prohibition on the Purchase of Residential Property by Non-Canadians Act),向外籍買家開刀。
法案禁止外國人兩年内在加拿大購買住宅物業作投資,違者可被處以1萬加元(約5.75萬港元)罰款。
禁令適用於住宅物業,包括獨立屋或有1至3個單位的類似建築物、半獨立屋、公寓單位或類似建築物。
當局指別墅等休閑地產物業、位於核心人口少於1萬人的地區物業也不受禁令影響。持有臨時工作許可證、難民申請人和符合特定標準的留學生也獲豁免。
持有臨時工作許可證者需在置業前的4年内,最少有3年在加拿大工作。至於留學生在置業前的5年内,每年必須最少在加拿大居住244天,他們置業的樓價上限為50萬加元(約288萬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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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統計局2019年的數據發現,在多倫多及溫哥華這兩個大城市,外國人士擁有約15%至20%空置單位的業權。
各地政府也努力解決樓價上升的問題,包括安大略省將外國買家的地產交易稅由20%上調至 25%。卑詩省也對外國買家徵收20%的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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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鄭錦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