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業藍圖】財庫局今起就保單保障設3個月諮詢期 保單賠償上限達400萬元

Hot Talk 22:08 2022/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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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業藍圖】財庫局今起就保單保障設3個月諮詢期 保單賠償上限達400萬元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周五(30日)公布有關設立保單持有人保障計劃(保障計劃)建議諮詢文件,並展開為期3個月的公眾諮詢,將於3月31日截止,當中包括保障範圍、賠償水平、徵費機制,以及管治等11項要點。當局擬設立委員會監督,保監局將作行政支援;保障計劃亦計劃設賠償限額,當局歡迎社會各界就分別100萬元、200萬元或400萬元的3個賠償上限方案提出意見。

保障涉大部分保險直接承保保單 

據諮詢文件指出,保障計劃下設長期及一般兩種基金,分別涵蓋大部分由直接保險公司承保的長期和一般保單,大部分獲授權直接經營長期及一般業務的保險公司將須參與計劃;採取漸進式徵費,透過收取初期徵費作儲備,並在發生保險公司無力償債的情況後,按需要收取額外徵費;保險公司須繳付的初期徵費率將為適用保費的0.07%;容許保障計劃向第三方借款,以支付流動資金不足之數;如保障計劃的資金不足以應付無力償債保險公司負債,可收取上限為1%的額外徵費。

保障計劃首要將保單轉讓至替代或專責保險公司 

賠償方面,長期保險的賠償限額應以每份保單計算,一般保險的賠償限額則以每宗申索計算;就保障計劃涵蓋的長期保單,以及有保證續保條款的意外和健康保單,保障計劃的首要工作是促成把這些保單轉讓至替代保險公司,或設立一家專責的保險公司來處理無力償債的保險公司的業務。在終止保單的情況下,保障計劃或提供特惠金,以協助保單持有人另行投購替代保單。

初期僅保障個人保單持有人

保障計劃涵蓋一般業務保單,保障計劃會提供延續保障,此延續保障期在啓動保障計劃程序起計60日,或直至保單到期,以較早者為準,尚餘未到期的保費會退還投保人;保障計劃在推出初期將聚焦於個人保單持有人,日後將擴展至中小企。

諮詢文件已上載至財經事務及庫務局網頁,公眾可於限期前透過郵遞、傳真或電郵表達意見。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表示,如當局月初發表香港保險業的發展策略藍圖時所述,其中一個願景和使命是釋放保險的社會價值,為廣大市民提供完善的風險管理和管控方案。設立保障計劃,在保險公司無力償債時,向保單持有人提供賠償或確保保險合約可延續承保。保障計劃將在現有審慎監管制度之上,為保單持有人提供額外的安全網,從而提升保險市場穩定,增強公眾對保險業的信心,並使香港的保險業監管制度進一步與國際標準和最佳做法看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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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宋佩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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