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男子拒去聚會被解僱 法院裁定公司需賠2.4萬

環球社會熱點 15:22 2022/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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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國近年積極修訂法例,改善上班一族的福利。一名男性因拒絕參加公司同事活動而被解僱,當地最高法院早前裁定,涉事公司做法屬侵犯僱員享有私人生活的權利,需賠償男子3,000歐元(約2.4萬港元)。據悉涉事法國男子被解僱前已是公司總監,他透露公司強迫僱員參加的活動涉及酗酒及濫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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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公開文件並未透露男子名稱,僅以T先生代指。據報T先生於2011年2月開始受僱於法國咨詢公司Cubik Partners,並於2014年由高級顧問晉升成為總監。但T先生於2015年3月時,被公司以專業水平不足及未能融入公司致力培養的「有趣」氛圍而遭解僱。

根據法國法院文件,涉事公司強迫僱員參加研討會及周末的社交聚會,活動後期時候參加者會喝酒過量,狂歡活動亦包括模擬性交行為,強迫和其他同事同床共枕及為他人改侮辱綽號等。T先生亦強調,他有權批評公司行為,並拒絕基於煽動參與各種過激的公司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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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報,T先生被解僱理由除未能融入公司「有趣」氛圍外,還包括為人無聊、不善於傾聽及難以共事。但法國最高法院本月裁定,T先生享有言論自由,拒絕參加聚會是勞動法及人權法規定的基本自由,公司不能因此解僱。

法院同時要求,涉事公司需向T先生賠償3,000歐元,但T先生其後再要求公司賠償46.1萬歐元(約373萬港元),但法院指需再作考慮。涉事公司未有回應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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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李俊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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