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企創投】「要有光」:視房屋為向上流動工具

Hot Talk 08:45 2022/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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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銀慈善基金會 ( 亞洲 ) (左)公益金融部項目總監張家禎。 (中)香港社會創投基金創辦人及行政總裁魏華星 。 (右)「要有光」創辦人及行政總裁余偉業。

基層住屋問題困擾本港多年,香港首個提供房屋的社企「要有光」因而誕生。「我們將房屋視為向上流動的工具,而不僅僅只是一個居住的地方。」「要有光」創辦人及行政總裁余偉業表示。

「要有光」結合住屋和向上流動訓練,以房屋計劃為短貧戶創造向上流動機會,計劃並非單純以房屋提供數目為衡量成效主要指標,而是聚焦於受惠住戶向上流動情況。項目有百多個單位,幫助約400個家庭及逾千人。住戶平均兩年便成功離開光房,當中僅兩成人獲配公屋,其他住戶都是因生活條件有改善或選擇與他人共住而離開。

回顧計劃成效,「要有光」投資者之一、香港社會創投基金創辦人及行政總裁魏華星坦言,項目規模與全港貧困人口相比仍很少,但卻成了一個政策倡議,也觸發其後更多社企推出社會房屋。

私人慈善基金可接受更創新投資

社會不同崗位各司其職,社企項目要有成效需有人擔當資源連結角色。余偉業直言當年起步時缺乏很多東西,幸而瑞銀為「要有光」介紹了一些家族辦公室客戶,協助解決資金需要並擴大規模。魏華星形容,公益創投(Venture Philanthropy)的定位猶如濕地,介乎慈善與投資之間。以光房為例,提供以私人物業為主的社會房屋,業主助人之餘亦獲租金回報。

由於社企項目成效並非開首便有清晰量度標準,往往邊做邊摸索,也因此更需願意接受風險的私人投資者參與。余偉業解釋,相較政府,私人慈善基金可接受更具風險但也更創新的社企投資。展望未來,他期望投資人與基金會可「有紀律地刻意預留一定比例金錢和精力,專做創新的事。」因創新項目失敗率雖較高,但倘成功的話,影響力也更大。魏華星補充指,未來或毋須再區分社創與初創,只要初創可的業務能夠從改善社會的角度切入,自然會獲得一眾家族基金會致力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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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余倩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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