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市熱話】租住單位未滿一年 租客稱問題多欲取回按金 被斥沒合約精神
大家在租屋前一定要把單位檢查清楚,以及對於租約有充分的理解才簽約,以免在發生問題後出現意見分歧,近日有網民於網上討論區「連登」發文,指自己經已租住了一單位差不多一年,然而後來發現有愈來愈多問題,因而希望退租並取回按金,然而業主以通知期未滿1個月為由及於死約期內,不願退還按金。
樓主指他在租樓時與業主口頭協議了一年死約一年生約,而他現時未住滿一年,卻發現單位內的問題多多,如衣櫃會脫軌,燈又壞,然而業主不願負責,要樓主自己出錢買,並指是因為他在洗澡時沒開抽氣扇才會把燈弄壞,樓主為業主的說法感到十分生氣,另外,他也發現單位有很多蟑螂,因而出現了退租的念頭,並打算於數日內搬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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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指合約並沒有寫起租期的日子及完結時間,而通知期也只是寫了不得1個月內退租,可業主卻指合約是死約,而且樓主的通知期並不足一個月,因此不能退還按金給他,並指會把按金作為清潔費,除非樓主能替他找到另一租客才會退按金,他因而感到煩惱並向網民詢問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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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貼文一出後,引來網民熱議,有些人指出,「租約有寫明需要以按金代替清潔費?」,「理論上你未完約是不能退租的。」,也有人指,「你千萬不要做租霸,業主最怕。」,「像你這些租客真是太差了。」,「所有的不滿也不是提早完約的理由。」。
另有網民指,「在死約期內不退按金也是正常。」,「你也太沒有合約精神了吧!」,「你自己不了解清楚租約便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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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關海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