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聯網監管】網傳平台企業投資或集資須獲批 網信辦:屬不實信息
股市
21:04
2022/01/19
▲ 【互聯網監管】傳網信辦正草擬文件 要求1億用戶企業投資或融資前須先獲批准
網信辦今年初發布修訂《網絡安全審查辦法》,明確指出掌握100萬用戶數據的平台企業赴國外上市須先審查。路透引述消息人士指,網信辦正起草新指導方針,要求內地互聯網巨頭在進行任何投資或集資之前也必須獲得其批准。
網信辦負責人澄清內容不實,將依法嚴格追究相關造謠者的責任。希望廣大企業和公眾不造謠、不信謠、不傳謠。
報道提到,網信辦要求擁有超過1億用戶或收入超過100億元人民幣的平台公司,消息人士又透露,任何互聯網公司被列入發改委去年所發布的負面清單行業也需要申請批准。
《網絡安全審查辦法》2月中起執行 網絡平台赴海外上市前需安全審查,看【下一頁】
此前網信辦發布的修訂《網絡安全審查辦法》只提到,掌握超過100萬用戶個人信息的網絡平台運營者赴國外上市,必須向網絡安全審查辦公室申報網絡安全審查,但未有明確訂明互聯網企業在私人市場融資限制。
當時文件指出,網絡安全審查重點評估相關對象涉及國家安全風險因素,包括評估上市存在關鍵信息基礎設施、核心數據、重要數據或者大量個人信息被外國政府影響、控制、惡意利用的風險,以及網絡信息安全風險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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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李哲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