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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PF】基金公會黃王慈明:強積金轉年金不應一刀切 籲放寬投資國債前需先檢視個別評級規定
▲ 黃王慈明指,業界過去提出的投資建議,一直集中於中國政府債及政策性銀行債
施政報道提出,研究措施便利強積金(MPF)投資內地發行的政策及政策性銀行債券,投資基金公會行政總裁黃王慈明認為,有關研究措施為業界數年以來的訴求,已向政府提出相關建議一段時間,希望能在法規指引層面作出修訂,投資國債時不用檢視每隻國債的評級,令強積金基金經理能夠更靈活地投資國債及政策性銀行債券。
政府研MPF投資內地政府債【下一頁】
黃王慈明指,強積金以審慎為大原則,加上外資投資中國債券時,都以國債及政策性銀行債為主,主要與有關債市的機制較成熟有關,所以業界過去提出的建議一直集中於中國政府債及政策性銀行債,未有納入其他國家的國債,也未有考慮情況較複雜的公司債。
「現時強積金法規制約下,基金經理不是不能投資國債或政策性銀行,只是較迂迴,未能反映市場運作模式。」
黃王慈明:強積金法例未能配合市場發展
她稱,強積金法例廿年前訂立,很多地方未能配合市場發展,例如投資國債時,要求基金經理檢視每隻國債的評級,但市場一般投資國債時,普遍只會看發債體或發債國家的評級已足夠,因此評級機構很少會給予國債評級,導致很多國債沒有評級,故此現行強積金法規「好多地方綁手綁腳」,令強積金基金經理失去了很多投資機會。
過去數年,中國政府債或政策性銀行債在風險回報上,較歐美優勝,而且中國債市與其他債市關聯度較低,息口周期亦不相同,所以投資國債在分散風險功能及功效方面較高,從回報、風險、分散風險三方面來看,投資國債對強積金管理起積極作用。
林鄭:探討鼓勵巿民將強積金轉年金【下一頁】
施政報告同時亦探討鼓勵市民將強積金一筆過資產轉成退休後可定期領取的公共年金,黃王慈明指,市民退休後便要處理長壽風險,但退休後不同階段都有不同的財富處理手法,不一定只能用年金模式,政府應給予退休人士靈活性,推出不同產品,配合退休人士的實際財務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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