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RROR商機】點解MIRROR成本地廣告商新寵 學者話你知
▲ MIRROR近來大紅成為廣告界新寵。
MIRROR近來大紅成為廣告界新寵,為什麽廣告商喜歡找明星代言或賣廣告?竄紅背後,香港中文大學商學院行政人員工商管理碩士課程主任林邦源,分享了固中兩個因素。
林邦源表示,廣告商找明星宣傳有兩大亮點:
1. 知名度
明星可以「吸睛」,並以菲仕蘭香港旗下品牌「黑白」找來MIRROR成員Ian宣傳為例,即使尋常如奶茶的產品,亦會因明星宣傳而多人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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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喜歡程度
過去會有品牌在揀選明星代言時,向民眾進行調查,並取其平均分最高者,決定哪個最受眾較廣而揀選明星。但他重申,接不接受或喜不喜歡明星,與知不知道他的存在沒有必然關係。並舉列,若明星的評價兩極,或造成平均分高而未必受大眾喜愛。不能從而為商品帶來實際的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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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廣告商較常找明星代言?林直言,視乎商品的參與度。惟品牌選擇明星代言,須留意明星會否發生負面事件。例如最近內地明星吳亦凡被接連爆出負面事件,過去亦有陳冠事件,與他們一起宣傳的商品「即時要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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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他強調,品牌推廣宜「先天下之憂而憂」,即是不能單靠明星代言或宣傳。在製作宣傳時,須拍攝多一齣運用創意、只針對產品的廣告,以作備用。或同時「簽兩三個明星」,避免一個發生意外令宣傳停止。
記者:馬意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