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巴巴】馬雲現身後人行發布支付反壟斷監管 支付寶未達「壟斷門檻」?(第二版)
阿里巴巴 (09988) 創辦人馬雲以50秒短片現身,刺激股價急彈。央行發文指,防範非銀行支付機構的支付風險,發布《非銀行支付機構條例(徵求意見稿)》,意見稿重點是對反壟斷的監管,若一家在市場份額達到三分之一,兩家達到市場份額達二分之一,會遭到約談等措施。
內媒引述監管消息指,《條例》中設定的市場範圍是全國電子支付市場,既包括了電子支付市場,也包括銀行卡支付,而不是通常狹義上的條碼支付市場。按照這種市場界定,不論是支付寶、財付通,還是銀聯,都沒有達到三分之一的市場份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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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巴巴周三(20日)在港急升8.5%後,今日股價跑輸大市,全日跌2.4%,收報258.6元,成交達135億元。
《非銀行支付機構條例(徵求意見稿)》部分條文:
第五十五條(市場支配地位預警措施) 非銀行支付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國人民銀行可以商請國務院反壟斷執法機構,對其採取約談等措施進行預警:
(一)一個非銀行支付機構在非銀行支付服務市場的市場份額達到三分之一;
(二)兩個非銀行支付機構在非銀行支付服務市場的市場份額合計達到二分之一;
(三)三個非銀行支付機構在非銀行支付服務市場的市場份額合計達到五分之三。
第五十六條(市場支配地位情形認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銀行可以商請國務院反壟斷執法機構審查非銀行支付機構是否具有市場支配地位:
(一)一個非銀行支付機構在全國電子支付市場的市場份額達到二分之一;
(二)兩個非銀行支付機構在全國電子支付市場的市場份額合計達到三分之二;
(三)三個非銀行支付機構在全國電子支付市場的市場份額合計達到四分之三。
有前款第二項、第三項規定的情形,其中涉及的非銀行支付機構市場份額不足十分之一的,不應當商請國務院反壟斷執法機構審查該非銀行支付機構是否具有市場支配地位。
(第二版更新周四市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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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譚志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