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向康宏資管罰款640萬元 涉債券相關活動監控缺失
股市
17:48
2020/05/19
▲ 證監會指康宏資產管理在向客戶作出債券的招攬行為及建議時出現監控缺失
證監會發聲明,譴責康宏資產管理在向客戶作出有關債券的招攬行為及建議時,出現監控缺失,故對其處以640萬元罰款。
證監會發現,康宏在2015年3月至2017年1月期間,介紹客戶使用一個第三方平台執行30項根據《主板上市規則》第三十七章上市的債券的交易,當中有部分涉及向客戶作出的招攬行為或建議。
然而,證監會批評,康宏在作出建議或招攬行為前,並無就有關債券進行妥善而充分的產品盡職審查;未設立有效的系統,以確保有關債券的建議或招攬行為在所有情況下都是合適和合理的。
同時,康宏亦未就其向客戶提供的投資意見或建議備存適當的文件紀錄,並向每名客戶提供書面意見的副本,及設立充足而有效的內部監控措施和系統,以監督及監察透過第三方平台執行的債券銷售交易。
康宏資產管理公司發言人表示,公司重視企業管治,一直嚴格遵守監管機構的要求和規定,以合法、合規的方式經營。公司已於2017年2月1日停止銷售相關債券。公司過去並沒有出現違規情況,相信今次屬個別事件。同時,今次事件涉及前管理層於2015年3月至2017年1月的情況,公司現時由新管理層管理,亦已主動外聘專業顧問進行檢視,加強內部運作,確保每一個程序均以合法、合規的方式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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