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政報告建議取消MPF遣散費對沖 條數點樣計?
特首梁振英發表任內第5份、也是最後一份施政報告。其中有關強積金制度,建議逐步取消強積金與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的「對沖」,當中包括不具追溯力,即僱主在實施日期前的強積金供款將獲「豁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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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亦建議降低實施日期後的遣散費或長服金款額計算方法,由目前服務滿2年可獲每月工資的2/3作為補償,下調至每月工資的一半;又會協助僱主,尤其是中小企,在實施日起的10年內分擔僱主的部分額外遣散費或長服金開支。
假如該僱員的月薪為5萬元,工作15年,但在現行計算遣散費/長服金的計算下,只以月薪2.25萬元為計算上限。目前僱主須為僱員每月供款5%,上限為1500元,假設累計僱主供款為27萬元。以下為現時計算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的算式:
最後一個月的工資 × 2/3 × 服務年資
22,500 × 2/3 × 15 = 22.5萬元
新建議:
最後一個月的工資 × 1/2 × 服務年資
22,500 × 1/2 × 15 = 168,750元
遣散費將由現行的22.5萬,降至建議的16.9萬,表面上相差約5.6萬元。但在強積金取消對沖機制下,對僱員是好是壞?
如上表所見,假設僱主的強積金供款為27萬,在現行對沖機制下,僱主可將27萬元扣減應付的長服金額22.5萬元,僱員MPF的僱主供款部分只餘下4.5萬元,直至65歲方可提取。
但在取消對沖機制下,僱員可保留僱主供款的27萬元在MPF戶口,再另加長服金的16.9萬,實際僱員共可得43.9萬元,即逾6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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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振英強調,僱員被解僱時除獲得一定的補償外,其強積金亦會全面獲保障。僱主的支出會增加,但「豁免」安排和政府的補貼會有助減輕影響。他指,政府會在未來3個月與商界、勞工界、強積金受託人和相關諮詢委員會深入討論,並於今年6月底前敲定政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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