穩定幣浪潮|港府推動資產代幣化 分析:RWA監管框架穩健、二級市場規則有待完善
撰文: 李哲毅
發布時間: 2025/08/01 16:29
最後更新: 2025/08/01 18:01
▲ 穩定幣浪潮|港府推動資產代幣化 分析:RWA監管框架穩健
- 香港推動穩定幣及資產代幣化
- RWA代幣化仍有完善空間
- 穩定幣帶來金融誠信與穩定挑戰
港府發表《香港數字資產發展政策宣言2.0》,強調要促進穩定幣應用場景,並為現實世界資產(RWA)及金融資產代幣化提供誘因。
香港第三代互聯網協會(Hong Kong Web3 Association)聯席主席朱喬華律師認為,香港基本上已建立穩健監管框架,涵蓋RWA代幣化的整個生命周期,包括資產收購、驗證、發行、交易、結算及贖回等。
監管機構正額外指引
不過,朱喬華認為,框架仍有完善空間,特別是二級市場規則、針對藝術品在內非流動性資產的託管與法律清晰度及零售投資者參與的限制,但監管機構已意識到上述情況,相信正積極制定額外指引和改革措施,有信心香港可發展出全面代幣化生態。
目前散戶參與RWA項目相對受限,朱喬華認為,專業投資者(PI,持有至少800萬元資產)門檻是希望確保參與複雜或高風險投資的個人具備足夠財務能力承受損失,監管機構並非刻意排除零售投資者,而是謹慎確保金融生態穩健,同時保護散戶群體。
VATP平台交易公眾公司股票代幣或有法律風險
市場看好RWA應用在房地產、證券等潛力。一般而言,證券代幣化是指公司股份轉換成區塊鏈代幣,並在加密貨幣平台上交易,理論上,香港VATP平台獲允處理證券型代幣交易。
不過,朱喬華指出,《證券及期貨條例》賦予港交所 (00388) 法定地位壟斷營運股市及期貨市場,為VATP平台交易公眾公司股票代幣帶來潛在法律挑戰,同時股票代幣化也不能免除企業滿足有關證監會的資訊披露要求。
房產代幣或觸發印花稅
房地產代幣化帶來稅務問題,朱喬華提醒,業主若直接將旗下物業擁有權代幣化的話,日後相關代幣的一手或二手交易可能觸發印花稅等,與代幣化房地產基金有所分別。
香港為全球最大穩定幣USDT發行商Tether的誕生地,朱喬華及Ravenscroft & Schmierer訴訟合夥人劉敏廷曾為Tether同系交易所Bitfinex提供諮詢及處理香港首宗加密貨幣訴訟案。
Tether與港條例概念相似
劉敏廷稱,香港《穩定幣條例》監管概念上與Tether多年前採用的穩定幣合規制度相似,要求穩定幣100%由高質量流動資產支持,必須披露儲備資產組成、強制按面值贖回,以及實施反洗錢/反恐融資(AML/CFT)控制措施,香港法規也要求第三方年度審計、公開儲備託管人的透明度以及交易對手信用評級。
劉敏廷認為,上述措施有效解決穩定幣發行人合規不足問題,推動市場運營實踐與監管預期的對齊,目前香港已走在國際前列。
(穩定幣機遇系列)
京東註冊JCOIN及JOYCOIN 涉資金轉帳及加密幣交易服務 疑搶灘港穩定幣